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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019-07-12 23:02:48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学生考试查分系统

1,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学院管理全日制学历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综合协调和评价检查工作等。教务处内设教务科、学籍科、教学督导科、科研管理科。其工作职责主要为: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全面负责教务工作、教学管理、教材管理、教学(公共)资源管理、考务管理及学生成绩管理、学籍档案管理,协调并指导各教学部门的工作。

二、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审定、汇总教学文件,负责编制“三表”,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规范,会同各教学部门对教学全过程实施日常管理。 

三、参与编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参与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参与教师技术职务的考评、晋升等各项工作。

四、根据各教学部门的需要,编制教材计划和管理教材,调配、管理公共教学资源,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五、会同各教学部门进行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和管理,建立和管理试题库(试卷库),逐步实施教考分离。

六、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生档案的建设、保管与转递工作。

七、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提供教科研信息。收集行业与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信息,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教育发展规划、专业设置调整、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措施,为学院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八、组织和实施教学督导。负责对学院教学秩序维护,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和完成情况。组织教学测评,检查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改进教学的方案,及时推广教学经验,确保教学质量监控。

九、组织、指导全院的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负责组织对院内教科研成果的评审奖励等。

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建警察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点击进入》》》福建警察学院教务处
 

3,学校相关简介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0月成立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9月警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

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另有复园里和桐口校区。建有本科教学实验室楼、警务综合实训楼、射击馆、体育馆、武术训练馆、田径场、驾驶训练场、心理训练场、游泳池、模拟法庭等实训场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63.8万册,电子图书30.2万册,纸质期刊620种,电子期刊3480种。现有教师273人(其中正高职27人,副高职90人,博士23人,硕士172人),另有兼职教官56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32人,年培训在职民警5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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