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录取查询

2021-08-04 18:21:12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录取查询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原则上各专业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三)宁夏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排位办法: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同时考虑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级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1分。

(四)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宁夏体育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宁夏艺术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详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六)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八)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九)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十)学院可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生源地招办同意后,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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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

       学院占地面积252亩,新校区规划面积877.17亩。面向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260人。学院招生录取连续5年率保持100%,已向社会培养15届共计18939名合格毕业生。

       学院现有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个门类,30个本科专业。建有4个院级重点学科,1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专业(群)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5个专业入选自治区产教融合示范专业。

       学院始终毫不动摇地将为社会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有担当、有潜力、有发展的人才作为学院的追求,将“用心”和“责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2016年,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应用型整体转型高校,加入了“全国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构建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课程体系,建成了“四大课程平台”和“七大课程群”。近三年,累计有1766支创新创业团队、8079人次学生参加了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覆盖率连续三年位列全区高校第一。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师资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3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双师型”教师7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青年拔尖人才4人,自治区师德标兵1人,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中,学院在全国428所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25位,在宁夏民办及独立学院排名第1位,在宁夏本科高校中排名第4位。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铭传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与区内外一批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在宁夏率先建立了校、行、企三方联合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现校行企共建“创新创业+供应链学院”,与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共同建立“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社会满意度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宁夏高校党的建设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宁夏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平安校园”。2016年、2019年分别获得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面向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学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向着建设西部地区特色鲜明、较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目标笃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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