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查询

2021-08-05 15:54:42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查询

招生录取

       第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设定提档比例。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项目(排球)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高考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合格者,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的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国贫县、区贫县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双语类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5分;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报考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开设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以上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报到入校后一律不得转专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报考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的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20年面向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有6类:林学类(包含林学、园林、森林保护)、植物生产类(包含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动物医学类(包含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包含环境科学、生态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以下方面进行复查: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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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新疆农业大学(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位于乌鲁木齐市,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建立的第一所本科院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是国家林业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农业院校联盟发起成员。由南京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江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八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农业大学。

截至2020年6月,校本部占地面积约1500亩,拥有南山实习林场、三坪农场教学实习基地等6个校属实习基地9万余亩,152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学校固定资产12.3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价值2.68亿元,校舍总建筑面积65.47万㎡。建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5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有20个学院,1个教学部,在编教职工1502人,全日制在校生253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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