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校招生 > 收费标准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

2017-06-14 08:37:34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一、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和闽价费〔2013〕185号批文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中外合作项目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