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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

2017-06-04 17:26:07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报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17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本科理工类专业为37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为34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为5700元/生·学年;
在河南省内招收的联合办学本科专业为12000元/生·学年;
国际合作办学普通本科专业为15000元/生·学年;国际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为18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河南省为20000元/生·学年,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学生标准收取。其他省份收费标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同时建立“三位一体”健康救助体系。
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积极进取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设立有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有相对稳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有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愿申请跨学科修读双学士学位,完成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满足双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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