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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4三位一体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2014-03-18 16:38:35

浙江理工大学2014三位一体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浙江理工大学2014三位一体报名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名单

浙江理工大学2014三位一体获得综合测试资格名单 【通过书面材料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名单】

浙江理工大学2014三位一体获得综合测试资格名单【二】【通过书面材料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名单】

浙江理工大学2014三位一体直接获得通过书面评审考生名单



我校今年“三位一体”招生计划180人,其中理科150人、文科30人;网报考生2855人,其中理科2319人、文科536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经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公布如下:
一、书面材料评审规则
对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一)的考生,按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占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定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书面材料评审成绩。根据招生简章规定,中学校长可实名推荐1名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进入综合测试,若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超过1人的,以我校书面材料评审成绩最高者确认为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人选,获得综合测试资格。按照考生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包含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在内,以6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给予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同对待)。
①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满分100分)

各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A B C及以下 备注
成绩折算计分(∑/1.1) 10 5 不计分 自选综合科目不计分
 
以8A3B为例(自选综合科目不计分):
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8*10+3*5)/1.1=86.36
②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定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考生书面材料所反映的参与实践、获得奖惩、兴趣特长等情况,以及中学阶段选修课修读情况,由评审专家评分。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0.7+专家评分成绩*0.3
对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二)、(三)、(四)项的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且不占6倍招生计划比例名额。
 
二、通过书面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依据书面材料评审规则,现将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至3月19日16:30止。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办,电话:0571-86843333;传真:0571-86843999;邮箱:zsbnews@zst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公示无异议的,请通过书面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于2014年3月22日9:00—17:30,持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到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1号楼一楼报告厅,进行现场测试确认,确认后方可来校进行综合测试。
1、通过书面材料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分数线:理科82.1分,文科80.2分。含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人选共1097人,其中理科915人、文科182人。
① 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考生名单如下(共139人,其中理科108人、文科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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