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浙江自主招生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2)

2014-02-19 11:11:08


(3)测试方式: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
4、测试评分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50分,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750分。
(六)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3、上线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招生计划200%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如果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200%比例,则在专业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如果专业第二志愿仍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200%比例,则在专业第三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200%比例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中进行调剂。对于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随机将其调剂到200%比例不足的专业。专业调剂后仍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200%比例的专业,符合本款所述原则的考生即为参加该专业面试的考生。
4、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文化测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分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个别专业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5、若录取最低分的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录取。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六、实施进程安排(暂定,如有变动,以学院自主招生网公布为准)
(一)2013年11月22日前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二)2014年3月11日—3月22日,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zzs.zfc.edu.cn
(三)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17点前,考生本人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四)2014年3月29日文化测试;
(五)2014年4月3日,考生在学院自主招生网查分,如对考分有疑问,致电(0571)86739200先登记后核分;要求核分的考生提交申请的时间到3月29日下午5:00点截止;
(六)2014年4月4日,公布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
(七)2014年4月6日上午8:30至晚上10点前,填报专业志愿(在学院自主招生网站专业志愿填报栏中填报专业志愿);
(八)2014年4月9日,公布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九)2014年4月12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十)2014年4月15日晚12:00前,拟录取名单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招生计划有调整,具体公示时间将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通知。
(十一)2014年4月29日,完成录取工作。
七、纪检监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