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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8-03-22 10:26:25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35人。
  二、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具备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全国全省作文、英语等大赛中获得奖励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文学作品或专著等,且发表作品领域与报考学科相关。
  三、招生学科
  理科生可报考的学科类有4个: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信息管理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报考的学科类有5个: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综合改革类考生7个学科均可报考。各学科类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学科类 对应专业 报名条件
信息技术类 教育技术学(公费师范)、教育技术学(非师范)、数字媒体技术、科学教育 1、2、3
教育学类 特殊教育(公费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非公费师范>、特殊教育<非公费师范>) 1、2、3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汉语国际教育) 2、3
政治学类 思想政治教育(公费师范)、思想政治教育(非公费师范)、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 2、3
历史学类 历史学(公费师范)、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历史学<基地班>) 2、3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公费师范)、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1、2、3
信息管理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 1、2、3
  备注:考生仅可填报一个学科类。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学校公布的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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