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6-04-03 18:26:11
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
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全国共有14所高校)。
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的目标,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6年将进行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高考科类 | 专业名称 |
理科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 | |
生物工程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机械工程 | |
土木工程 | |
建筑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文科类 | 金融学 |
会计学 | |
工商管理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单科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理科生(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生(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在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5%。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品德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特殊才能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4月1日-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登录南京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njtech.edu.cn),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需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表”,请用A4纸在线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材料邮寄
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需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②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由本人亲笔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1000字;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④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⑤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16)。
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4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并将EMS单号在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确认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竞赛获奖加分 | 学业水平加分 |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 | |||||
国家级 | 加分 | 省级 | 加分 | 必测科目等级 | 加分 | 评价等级 | 加分 |
一等 | 60 | 一等 | 20 | 4A | 20 | 3A | 5 |
二等 | 40 | 二等 | 10 | 3A | 10 | ||
三等 | 30 | 三等 | 5 | 2A | 5 | ||
注:竞赛获奖加分项目为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同一学生同一学科竞赛获奖只记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为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须达到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