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高考公安现役院校招收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2)
2014-06-07 22:20:50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特别是在面试、体格检查、政审、录取等关键环节,要建立和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确保招生质量。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标准、条件和招生程序等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报考,进一步扩大影响,确保生源充足。
附件:浙江省2014年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浙江省2014年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1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2天 | 向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提供该批次公安现役院校上线政审、面试、体检(以下简称入围)考生名单和信息库 | 省教育考试院 |
2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2天 | 向市(地)招办电传相应批次入围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3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3天 12时前 |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名单通知到中学、考生本人 | 市、县(市、区)招办 |
4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3天 | 通知相关市、县(市、区)公安局对相应批次入围考生组织政治审查 |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
5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3天 | 相应批次工作人员进驻面试体检点 | 招生院校、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
6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4天 |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于上午8点前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详见备注栏) | 招生院校、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
7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8天前 |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政治审查、面试、体检结果汇总 | 招生院校、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
8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8天 |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名单和信息库送交省教育考试院 |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
9 |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两周内 | 相应批次公安现役院校录取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
10 | 8~9月 |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结汇报 |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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