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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高考招生实施意见解读(2)

2020-07-01 15:19:39

  体育类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具体办法同艺术类第二批。

  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特殊类型招生规定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7月29-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8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考生6月27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有关系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在8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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