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2)
2014-03-23 20:30:01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学历待遇。单独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转换专业。
十、其它事项
1、招生咨询电话:0871-66051100、66051572、65522152(传真);
电子邮箱:kmyzzs@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0033。
2、招生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电子信箱:kmyzjwjcshc@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邮编:650033。
本简章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