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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藏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2)

2013-12-11 19:24:03


注:音乐学类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1
(三)舞蹈学类
1. 加试地点: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2. 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2米以上。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300分,21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后成绩,总分300分。
1). 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60分、语言表达3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5分、弹跳测试60分、旋转测试75分)
2). 复试科目
艺术素质(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6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90分、艺术表现力90分<舞蹈表演,3分钟内,自备光盘伴奏乐>)
3. 加试时间
1)初试(2013年12月29日至30日)
初试按顺序排号进行。
2)复试(2013年12月31日)
复试按顺序排号进行。
4. 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06〕1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舞蹈学类初试加试费80元/人,复试加试费80元/人。
5.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注:舞蹈学类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五、成绩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一考试成绩于2014年1月15日左右发布,考生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专业加试成绩单。
六、违规违纪处理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区市招生办务必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本地市所辖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自治区招生办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邮政编码:850000,电话(兼传真):0891-6322440,
附件:
1.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2.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3.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4.201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注意事项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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