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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2年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填报说明

2012-08-22 08:11:49

新疆2012年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填报说明

新疆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工作于8月22日开始,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已录取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
  
  二、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应首先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前期公布的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未完成计划。考生须认真阅读《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未完成计划的语种、批次、院校和专业等信息填报征集志愿。
  
  四、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投档。本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高职(专科)一批次、二批次各设六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实行平行投档。
  
  填报网上征集志愿,不受分数限制。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经征集志愿后线上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以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本次专科层次征集志愿是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建议未被录取的考生积极参与填报。
  
  五、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1、本次汉语言专科层次、蒙语言专科零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2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
  
  2、原定于8月22日的民语言、双语班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蒙语言高职(专科)一、二批次和8月24日的民考汉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因故推迟。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双语班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4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
  
  民语言、民考汉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5日8时至20时(北京时间)。
  
  六、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未完成计划统计表》的备注,对照自身条件,审慎填报。
  
  未尽事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新疆招生与考试》第3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
  
  点击这里:进入2012年专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网上征集志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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