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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3藏区“1+2”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

2013-09-08 07:30:30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藏区“1+2”录取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对有关院校未完成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藏区“1+2”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在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59号)规定范围内的考生,即正住户口在藏区(阿坝、甘孜和凉山州木里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原始成绩文、理科均在省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下80分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藏单一类模式考生还须参加汉语水平等级(MHK、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专业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品行良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9月6日21:00—8日21:00。
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网址为http://zj.sceea.cn(如果出现网络不通或其他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分两段投档,第一段是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2”计划,设置一个志愿;第二段是其它普通高职学院“1+2”计划,设置四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4.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藏区“1+2”未录取考生再提供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三州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3年藏区“1+2”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及专业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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