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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工作办法(2)

2020-07-21 11:29:18

(二)考生体温<37.3℃方可参加体检、体能测评、面试。若考生体温≥37.3℃,由卫生健康部门驻勤人员综合评估是否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考生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地点时,须自行佩戴口罩、自备签字笔,接受体温检测,自觉保持间距1米以上。

七、其它

(一)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的考生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缴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费用80元。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开。

(三)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的考生,或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所填公安专业志愿无效。

(四)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本科专业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四川警察学院招收一类模式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进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科专业的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时,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中,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五)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公安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批次以外的相应录取批次进行,具体批次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上公布的为准。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本办法由省招考委、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下载】

2.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3. 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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