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2014-01-10 16:14:16
201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一、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经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的面试后可免笔试入学
(一)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
(二)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优秀毕业生获得者(上海市教委);
(三)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
(四)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或1门以上A的考生;
(六)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2门或2门以上B的考生。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一)文化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3、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测试内容: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常识、人文艺术素养、健康心理素质等。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300分。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考,内容为:“素描”满分250分,“色彩”满分250分。
4、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校考和面试,校考内容为:“素描”满分150分,“色彩”满分150分。面试内容:才艺表演、综合评定等,满分200分。
(二)录取原则:
1、非艺术类:
按高中学业水平十门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0.7+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
2、艺术类:
按高中学业水平十门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0.5+校考成绩(素描、色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素描)、语文成绩、英语成绩。
3、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
按高中学业水平十门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0.5+校考成绩(素描、色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素描)、语文成绩、英语成绩。
4、艺术类、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三、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
(一)文化要求:
1、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30%、生活常识占10% ),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内容: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常识、人文艺术素养、健康心理素质等。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30%、生活常识占10% ),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另加试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和色彩。“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3、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30%、生活常识占10% ),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另加试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色彩以及面试。“素描”满分50分、“色彩”满分50分、面试满分100分。
4、退役士兵考试、录取按照教委相关文件。
(二)录取原则:
1、非艺术类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高中生、三校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
2、艺术类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素描)、入学测试成绩。
3、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素描)、入学测试成绩。
4、艺术类、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四、如有计划缺额,二志愿和征求志愿考生录取,以“我院所规定10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出的成绩总分”或“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加分政策(第一志愿考生)
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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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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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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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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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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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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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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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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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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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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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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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3门或3门以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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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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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0门D或D以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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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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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2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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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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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8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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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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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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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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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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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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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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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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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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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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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职教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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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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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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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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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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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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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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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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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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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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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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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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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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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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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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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商务日语(进出口贸易实务)专业且与高中(中职)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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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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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且与中职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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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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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且与中职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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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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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分值可累加,最高累加至30分,分值计入总分。
报考商务日语(进出口贸易实务)专业且与高中(中职)专业对口的加分不可与其它项目分值累加,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加分50分,分值计入总分。
加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正式录取前在学院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