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上海自主招生 >

2014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2014-01-09 21:19:58

2014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10门测试(满分1000分)。
2、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校测(满分100分)。
3、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学院组织的校测+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学院组织的校测)×0.7+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
5、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以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分数作为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于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需参加以下测试a、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b、学院组织的校测(满分100分)。
合成总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学院组织的校测成绩×1.5+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文化成绩达到非艺术类最低录取资格成绩的70%方有录取资格,并按艺术专业校考(色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总分相同,比较学院组织的校测成绩高者优先。
5、学院组织的校测考试大纲可在  2   月 5 日后至学院网站查询。
6、退伍士兵录取,参照教委相关文件。
三、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际运动健将或运动健将称号者。
(3)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4)烈士子女。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免笔试直接予以录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者。
说明:1、凡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否则一律不予认可。2、经审核符合以上免笔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予以公示。
四、加分政策(加分可累加累计,但最高累计分值不超过30分)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5分。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局(集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
(3)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加10分。
(4)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15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或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6)少数民族,加5分。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若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对口,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者加15分、个人全能三等奖者加10分。
(2)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加15分、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10分、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5分。
(3)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以上(含高级)证书者加20分、中级证书者加10分。
(4)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者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5)获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者,加25分。
(6)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加25分。
(7)获得中国工程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加10分。
3、药学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影视表演专业、音像技术专业考生,第一专业与考生本人毕业专业对口,加5分。
说明: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本校审核,过时不再作为本院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加分依据。所有加分考生信息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