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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专升本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2014-04-07 09:46:38

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专升本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16号)和我校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2013年“专升本”法学专业(普通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62分(含本分数);本市2012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法学专业录取资格线为137分(含本分数);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法学专业录取资格线为112分。“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录取资格线为134分(含本分数)。
现将我校2013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和行政管理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065/39225177。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下旬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发出,如需更改通知书邮寄地址,请于7月15日—16日(9:00—15:00)联系我办更改,更改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电话:021-39225065。
附: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和行政管理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公示。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专升本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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