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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问答

2017-07-06 11:34:32

2017年上海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问答

  1.本市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艺体批次招生分为甲、乙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往年在本市本科艺体批第一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甲批次。其他招收艺术类本科的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乙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仍实行统一批次招生。
  2.本市艺体类专业录取时间安排? 

7月7日-7月14日 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
7月14日22:00 网上公布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结果
7月15日起 开始发放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通知书
8月2日-8月4日 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
8月6日-8月7日 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
8月7日22:00 网上公布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结果
8月8日起 开始发放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通知书
  3.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但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且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内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是多少?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如下:
市统考类别 总成绩合格线 单科合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 高职(专科):239.00分 50.00分
本科:270.00分 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编导类 160.00分 30.00分
音乐学类 四门总成绩 185.00分 20.00分(视唱练耳)
30.00分(声乐、器乐、乐理)
三门总成绩 162.00分 20.00分(视唱练耳)
30.00分(声乐、器乐、乐理)
表演类 316.00分 120.00分(表演)
50.00分(声乐、台词、形体)
播音与主持艺术 248.00分 100.00分(图片评述)
5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
  5.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且文化成绩达到本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即可填报志愿。达到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由各校确定权重)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校招生章程)。
  6.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是多少?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可填报统考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含外省市认可本市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的合格线为:四门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60.00分。
  7. 艺体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是什么? 
  本市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是: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在确定的资格线上的考生,全部投档至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后排序录取。
  由于各招生高校艺体类专业录取方法不尽相同,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在录取时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且本市艺体类专业招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若考生所填报的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所填报的二志愿院校已经完成招生计划,则二志愿院校不再接受投档。因此,如果志愿填报不当,即使文化考试成绩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也不能肯定录取到本人填报的艺体类专业。
  8.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哪些? 
  2017年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有: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30所院校。
  此外,还有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其中上海高校有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外省市高校有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9.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全国统招,即全国各地区报考考生高考总分汇总后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市报考该类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绩提供给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从严管理、推进改革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15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17年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定本校招生章程,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核准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与其他多数省不同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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