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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高考录取政策问答(4)

2016-07-05 10:19:53



  21. 录取后,纸质档案如何送取?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县)招考机构领取本人纸质档案,并由考生本人自带,交到录取高校。由于各区(县)情况不同,具体安排请咨询有关区(县)招考机构。
  22. 能申请撤销志愿吗?有什么要求?
  (1) 5月份填报的志愿,在每一批次正式录取前所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申请撤销,6月份、8月份填报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销。
  (2) 撤销志愿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办理。
  (3) 必须在每一批次录取前提出撤销志愿才有效。志愿一旦撤销,5月份填报的志愿表中从申请撤销批次及以下填报的志愿将全部被撤销,且不得参加相应批次征求志愿的填报,但不影响考生8月份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4) 志愿撤销后不能申请恢复。
  23. 撤销志愿的截止时间?
  本科艺体批、本科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6日上午11:00 。
  本科普通批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 14日上午11:00 。
  24. 志愿撤销后能申请恢复吗?
  不能。请考生在撤销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25. 撤销本科志愿后,还能参加8月上旬的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吗?
  可以。
  26.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有疑问怎么办?
  考生在高考录取期间收到录取通知书以后,发现与本人考分、志愿不相符等问题时,首先要冷静查寻自身的原因,仔细对照一下已公布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本人留底的高考志愿表,衡量一下自己的高考成绩以及自己在体格检查、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情况,也许能找出原因;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到自己高考报名的区县招考机构去询问;如果仍然没能解决问题,可以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咨询。咨询接待处的同志会帮助考生了解情况、分析原因。
  在录取期间,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以前最好不要外出,以便区县招考机构、高校及时联系有关体格复查、学校面试、征求志愿等方面的事项。各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日程如下:

2016年上海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各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日程表
7月15日起 招生院校发本科提前批、艺体批以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通知书
7月29日起 招生院校发本科录取通知书
8月8日起 招生院校发高职(专科)提前批、艺体批录取通知书
8月12日起 招生院校发高职(专科)批已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8月14日起 招生院校发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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