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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2)

2017-04-12 08:22:15

三、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1.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有资格报考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2.春季高考报名,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113号。

4.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0日,每天8:00-20: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⑴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et.cn/;

⑵查询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招生计划及注意事项,了解相关单独招生政策;

⑶点击链接到单独招生报名网址,按要求准确填写2017年考生号(14位)、身份证号(18位)等个人信息,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报名系统,选择“13856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⑷通过联行支付平台网上缴纳报考费200元,报名成功。

3.信息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15日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并交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4.签订承诺书: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现场信息确认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已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本人已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单独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5.领取准考证:现场信息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6.查看考场:考生于4月15下午2:00后可以查看笔试考场。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所有类别考生(含文史、理工、春季高考等)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笔试+面试,总分400分。其中,笔试为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时间2个小时,满分300分。面试主要考查语言表达、文化素养、专业潜质等,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笔试:4月16日上午9:00—11:00;面试:4月15、16日。

3.考场设置:考场全部设在校内,我校不设置任何形式的分考场或校外考点。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1.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机关的检查监督。

2.考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命题、阅卷和评分。

3.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4.考试结果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考试分数和面试分数之和合成的总分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根据考生实际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专业计划可在30%的范围内调整。

3.录取手续:4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在4月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等方面执行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八、免试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申请免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后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2.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网页,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发送邮件到我校邮箱dzxyzs@163.com,并将书面材料(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于4月12日前提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报名费。

3.资格审核。4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免试考生名单,于4月底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与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同报到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统一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组织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者,应予回避。

4.学院进行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十二、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其他

1.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提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培训中心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报名网址:www.sdcet.cn

咨询电话:0531—83118111、83118771

监督电话:0531-83118172

传  真:0531—83118771

邮政编码:250200

电子邮箱:dzxyzs@163.com

QQ咨询群:196501259

微信公众号: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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