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办法
2014-03-13 10:52:48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办法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成立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试工作。
4﹒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务及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点击专业名称可查看专业介绍)
类别 | 专业名称 | 人数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元/年) |
普通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 4920 |
物业管理 | 5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 444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 4920 | |
图形图像制作 | 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 6000 | |
航空服务 | 1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 6000 | |
民航运输 | 8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不分类别) | 6000 | |
对口类 | 数控技术 | 40 | 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 | 4920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40 | 信息技术二类中职毕业生 | 4920 | |
航空人才计划 | 飞机制造技术 | 30 | 普高理科毕业生、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 | 4920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3 | 普高理科毕业生、信息技术二类中职毕业生 | 4920 |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7 | 普高理科毕业生、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 | 6000 | |
合计 | 500 |
1.以上专业均为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2.“航空人才计划”项目(点此查看“航空人才计划”简介)主要为在贵州、雅安、广汉、宜宾等地的中航工业企业培养急需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根据航空企业需求进行定向培养,学生须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学费由学校和企业先行垫付,成绩合格且履行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后即免除学费。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1.航空服务专业、民航运输专业要求:
(1)年龄在21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裸眼视力C型表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C型表0.5以上;无色觉异常。
(3)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民航运输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1-182cm,女生身高161-172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