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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2014-03-10 15:47:4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技能考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技能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技能测试。
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面试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纪检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录取原则
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170名,其中:普通类110,中职类30名,特长类30名。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序号
专 业
科 类
合计
普通类
计划(名)
中职类
计划(名)
特长类计划(名)
学费
(元/学年)
体育
18
文艺
7
美术、书法
5
1
法律事务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30
19
3
3
2
3
3700
2
社区管理与服务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30
21
3
3
1
2
3700
3
城市管理与监察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30
23
3
3
1
 
3700
4
戒毒康复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30
23
3
3
1
 
4100
5
刑事侦查技术
文理中职艺体兼收
20
13
3
3
1
 
4100
6
司法信息技术
理科中职艺体兼收
30
11
15
3
1
 
4100
合计
 
 
170
110
30
30
 
四、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类考生。
五、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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