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四川单独招生 >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3)

2015-03-13 19:45:34


(3)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4.学院以各专业参考人数中“文理科”和“对口高职”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5.所有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特长生录取数不占相应专业计划。
6.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在未被录取并填报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占相应专业计划)。
8.按上述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0日8:30~3月29日24:00 考生网上报名。
3月30日~4月1日 审核考生资格。
4月2日~4月5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30元。
4月8日17:00以后 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4月9日8:30~4月10日17:00 考生到我院招生处办理考试手续。
4月11日 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知识考核;
下午:13:00~,综合素质考核、职业技能考核和特长测试。
4月15日20:00以后 学院公布成绩,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
4月16日9:00~17:00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我院监审处(行政楼41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18日~4月24日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月25日8:30~4月26日17:00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我院招生处(行政楼207)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院录取意见。
4月28日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月中旬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七条 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3.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2202113(传真)  2202104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