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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2)

2015-03-11 15:29:38


  三、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8日8:00至3月29日下午24:00前,登陆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填报特长类的考生,须填报具体测试项目。 
  (三)专业志愿设置: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四)特长生报名时,须将相关证书及作品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则不能获得特长生考试资格,将被视为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通过学院招生在线公布。 
  (五)考生须按提示上传JPG格式1寸证件照、大小为10-20K的电子照片。学院将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查,上传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六)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按提示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29日24:00前。 
  (七)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自带特长测试用品。 
  四、考试 
  (一)普通高中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 
  (注:专业面试仅面向“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注“须参加专业面试”的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则无须参加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考试范围。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面试要求。 
  (二)中职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 
  (注:专业面试仅面向“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注“须参加专业面试”的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则无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每科100分,英语不计分,总分2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2)考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纲将于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面试要求。 
  (三)特长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每科100分,英语不计分,总分200分。 
  3.特长测试 
  特长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现场测试、展示。 
  (2)考试内容:艺术、体育水平测试。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类别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普通高中类 4月11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14:00—15:30
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
中职类 14:00—17:00
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
特长类 14:00—17:00
特长测试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五、录取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3.特长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 
(  三)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特长类考生按照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免试进入填报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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