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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3)

2016-12-02 16:59:04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加强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增强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由省招委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考生家长,作为社会督考员参与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以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和确保省级统考的公平、公开、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和要求,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

  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信息咨询电话:0971-6305073 6304876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971-6312917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 (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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