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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高考录取查询

2013-07-05 19:38:07
2013内蒙古高考录取查询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需缴纳网上录取费,相关缴费事宜另文通知。对按时足额缴纳录取费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邮寄《录取新生名册》。我区2012年《录取新生名册》保存期为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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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高考录取查询
  2、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等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3、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及报到等手续。录取新生户口迁移按国家及自治区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报考档案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两部分。考生报考档案由旗县(区)招生办负责管理(保存至次年3月31日),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由考生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等)负责管理。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等)领取本人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后交旗县(区)招生办。旗县(区)招生办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一并封装(封装规格及方式由考生报名所在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全区不作统一要求)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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