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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校招收内蒙古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

2020-07-23 20:38:51

  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安排参加体检。

  六、组织体检,公示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30日至8月4日)

  (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 号)执行。

  (二)体检工作由内蒙古军区招生办组织,解放军第九六九医院具体实施。军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保证体检质量,杜绝身体条件不合格考生考入军队院校。

  (三)体检在考生面试的次日早晨6:00开始,考生须携准考证、身份证、1张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保持空腹,到第九六九医院指定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参加体检。现场由军区招生工作人员随机编组,然后由导检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女考生的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3日,届时请按有关要求按时参加。

  (四)体检期间当主检医生询问本人既往病史时,应如实回答,不得隐瞒。凡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入校复查退学等后续问题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工作实施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九六九医院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选派责任心强、当年无近亲属考生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无误。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检人员挂牌服务,体检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现场公示。

  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报考相应专业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体检要求。

  (六)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负责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现场书面向监督复议小组提出申请。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安排复议,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其他体检项目可安排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复议超过期限者,将不予受理。

  七、填报具体院校志愿、组织录取(8月7日至10日)

  (一)8月6日前,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由军区招生办一次性全部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同时,军区招生办将军检合格考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扫描上传至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供有关招生院校录取时查阅审核。

  (二)8月7日,网上填报过军队院校意向且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第一次填报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

  (三)8月8日至1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文理科和体检类别,依据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向院校投档并实施录取工作。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当年度转业复员和退休),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上述三类人员的证明材料(证书和上级文件或家长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和考生家长所在师以上单位证明,由考生如实提供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否则后果自负。

  (四)录取期间,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面向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再次公开征集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实施投档和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发至考生本人。

  (五)录取期间,招生计划的调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军队院校不得在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的计划之外面向社会招生。

  (六)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高中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装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材料,由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邮寄相关院校。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军区招生办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工作流程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对有关招生计划、投档情况、录取结果等通过网络进行公布,切实增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透明度。

  (二)军区纪检部门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全军招生办公室派遣的督察员对面试、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面试、体检期间视情组织家长代表进入现场监督检查。

  (三)军区保障部门加强与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特别是要针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环节,科学制定计划,错峰有序组织;要细致做好人员排查、场地设置、卫生消毒等工作,及时公布时间安排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准备工作。

  (四)为确保军队院校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届时军区招生办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设立举报电话,军区招生办:0471-6580441、6580443,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261805。

  (五)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以及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由内蒙古军区招生办负责解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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