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含咨询电话及报考条件)(2)
(六)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培养对象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定向培养对象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伍资格。培养对象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具体负责,合格者按照高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学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退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入伍后首次授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五、咨询举报电话
沈阳市征兵办 024-28858025
大连市征兵办 0411-80848027
鞍山市征兵办 0412-2271021
抚顺市征兵办 024-28860622
本溪市征兵办 024-43163032
丹东市征兵办 0415-2352021
锦州市征兵办 0416-4515106
营口市征兵办 0417-2946110
阜新市征兵办 0418-6674022
辽阳市征兵办 0419-3931722
盘锦市征兵办 0427-2868006
铁岭市征兵办 024-72222711
朝阳市征兵办 0421-2891678
葫芦岛市征兵办 0429-2776018
省征兵办 024-28871716
省举报电话 024-28871755
附件: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和招生院校分拨表(点击链接查看)
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