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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发布(2)

2021-05-13 07:52:41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一)5月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时间

  场次

  上午

  场 次

  下午

  5月18日-28

  (考位受限的考点经批准可顺延日期)

  1

  8:00-9:30

  3

  2:00-3:30

  2

  10:30-12:00

  4

  4:30-6:00

(二)6月份考试时间安排

6月20日

  上 午

  8:30-9:50

  11:00-12:20

  

  思想政治

  生物

(三)11月份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11月27日

  (星期六)

  11月28日

  (星期日)

  上 午

  8:30-9:50

  物理

  8:30-9:50

  英语

  11:00-12:20

  化学

  11:00-12:20

  数学

  下 午

  2:30-3:50

  历史

  2:30-4:30

  语文

  4:30-5:50

  地理

  

  七、组织管理

  (一)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互相配合,按照省、市、县三级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坚持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由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考区主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考区副主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各考点主考,负责考试组织管理。

  (二)授权全省各级学考管理机构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考籍管理,全省统考科目命题组织、试卷印制、考试组织、评卷、等级转换、成绩公布与管理、成绩统计分析等工作。各设区市学考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所辖(代管)县(区)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负责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各县(区)学考管理机构负责本县(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和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管理,分设区市划分考生成绩等级。

  (四)南昌市继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机考改革试点,全部科目实行机考,报名和考试等工作由南昌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逐级负责、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

  各级学考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和《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技术类学科机考实施规则(2021年修订版)》中有关要求,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督促各报名点、各考点、各相关学校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地组织考试。

  (二)研判形势,做好防控

  各地要认真研判考前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试卷保管、视频监控、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每个考点按要求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三)严密组织,精心安排

  1.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要制订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试(答)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要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提高全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试卷保管、监考、考务组织、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要加强考点、考场、考务办、试卷保密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司铃室等考试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做好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环节工作。

  2.合理设置考点。原则上一个县(区)不超过2个考点(技术类机考的考点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的要求设置),考点应该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具备高考考点资格的学校,考点的设置需报设区市学考管理机构批准。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主考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副主考由考点学校的校领导和交叉监考教师的领队担任。考点布置要整洁、庄严、大方。

  3.启用标准化考点考场。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考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机考科目启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各设区市学考管理机构要和当地招考办共同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电子监控网上巡查系统使用与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加强协调沟通,密切支持配合,考前认真做好考试视频监控设备调试、连接等相关工作。考试过程中,视频监控室必须有2人以上(含)同时在岗,加强考试巡查。考试期间,须确保开启系统的录像功能,保存整个考试期间的完整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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