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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2018-07-04 18:20:04

江西省2018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高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邮编:330038。
二、录取批次和时间
(一)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8-12日,艺术类23日结束)
(二)国家专项本科录取(7月13-15日) 
(三)第一批本科录取(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 
        (四)第二批本科录取(文理类,艺术类二本A段、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7月24日-8月1日;艺术类二本B段、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7月31日-8月8日)
(五)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8月9-12日)
(六)高职(专科)录取(8月13-18日)
三、网上录取联系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要求,江西省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高校可通过网络院校端下载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在网上录取过程中,招生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职能组联络。
四、录取组织工作和录取体制
江西省高招录取工作由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批次依次进行。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诚信的体现,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三方的电子“契约”与协议,是招生考试机构投档、高校录取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退档。招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江西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军事(武警)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审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本科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七个专业组(以下简称“七个专业组”)的外省院校、第二批本科艺术类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B段(省内外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除列入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体育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三校生,文理类本科、高职(专科)。
(一)文史、理工类高考总分相同考生投档顺序
对总分相同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投档的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具体如下: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只有总分相同且单科分数都相同时,才视为相同名次;否则总分相同名次并不相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获得投档考生的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本批次填报并投档的高校志愿,不显示考生填报的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称、顺序。
(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1.文史、理工类
依据排序名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2.艺术类
提前批本科,先投档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再投档实行平行志愿高校。对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七个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方法为:对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七个专业组的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依据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江西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同一高校排名分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如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排序投档。
         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或江西省编印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专业总分及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可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
          第二批本科A段、B段。分别对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七个专业组二本A段、B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对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七个专业组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3.体育类
在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执行理工类排序规则)。
4.三校生类
依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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