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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2)

2016-05-17 18:05:34


  12.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含“三校生”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并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除外)的考生,还须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方式按《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5〕22号)执行。
  13.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含“三校生”兼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所有项目全部实行电子计时、测距。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7-22日,考生分批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进行专业考试。凡体育专业考试未达相应层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体育类专业录取。全省统一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专业合格线。
  14.报考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试题由各设区市统一命制,口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上旬,口试成绩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5.符合条件申报体育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合格者才能享受加5分优惠。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报考省内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体育专项测试。
  16.报考建筑学等有加试徒手画要求专业的考生,必须在6月16日前到县(区)招考办加试徒手画。
  17.南昌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收部分退伍军人考生,须参加文史类全国文化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加试军事技术。
  18.高职单招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2号)、《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参加保送和高职单招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五、评卷
  19.高考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规定的评卷点进行。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评卷教师由学科评卷组在《普通高考评卷教师信息库》中根据评卷工作量和往年评卷教师评卷表现情况等提出拟聘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由高校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各高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各中学要在评卷教师的选调和参评工作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查分
  20.考生可以申请查分。
  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予以更正并将查核有误科目的查卷费退回考生。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查分申请时间为6月24-25日,6月26-27日进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七、建档
  21.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县(区)招考办集中进行。考生的纸质档案须由县(区)招考办严格密封,统一保管,严禁委托中学代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县(区)招考办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纸质档案中的学籍表、学业水平综合评价表等原始材料,县(区)招考办应于次年普通高考报名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其他材料应保存不少于半年。县(区)招考办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
  考生档案须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
  (4)考生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有外语口试、徒手画要求或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
  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
  ② 徒手画;
  ③《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
  对有外语口试、徒手画或符合享受优惠的考生,县(区)招考办在建档时必须在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上加盖有关戳记,并且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八、招生章程
  22.高校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3.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省属高校须于4月1日前按教育部要求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于4月10日前完成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24.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等,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高校应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九、填报志愿
  25.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规定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高考外语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

  26.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方法: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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