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江苏高考 >

2016年江苏高考公安现役院校招生(2)

2016-07-01 14:48:26

 

  四、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等,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和公安现役院校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予以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向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提供入围军检考生名单。

  军检前须对考生进行验证登记,明确告知考生享有的权利。各项目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除心理检测外,面试和体格检查均有一次复议机会。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并填写《复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复议现场进行,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体格检查标准除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外,其它标准均参照解放军三总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体格检查单项结果由各体检医生签字确认,整体结论由体检医院盖章确认。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液、体液等检验项目,应于体格检查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它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

  五、录取

  政治考核和军检结束后,根据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据院校招生计划的110%,分男、女生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提供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章程规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在审查拟录取考生信息时,应以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结论为主,同时参考省教育考试院发送的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两者不一致的以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结论为准。

  录取期间,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指定联络员,协调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提前告知招生院校。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招生院校向公安部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提出计划调整申请,报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批后实施。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仍然存在分歧,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六、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因政治复审或身体复查不合格取消公安现役院校入学资格的考生,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在取消原录取资格一个月内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应当根据本人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结合考生当年高考成绩,与本省所属的普通高校协商改录。

  由复审复查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招生考试机构、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与相关院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招生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组织实施,严禁擅自降低标准,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特别是在政治考核、军检、录取等关键环节,要坚决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质量。

  (三)阳光招生,确保公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军检程序公开、军检结果公开、咨询及处理结果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主动让招生工作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下运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附件:浙江省2016年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