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湖南高考 >

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019-08-20 21:31:15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提高生源质量,特设立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2019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文科类、理科类品学兼优的新生(不含征集志愿录取及保留学籍新生,不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不含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额度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一等奖学金

新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45分(含)以上。

2.二等奖学金

新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35分(含)以上、45分以下。

3.三等奖学金

新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5分(含)以上、35分以下。

4.高考成绩包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的政策性加分。

四、评选程序

1.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有关材料并确定获奖优秀新生名单;

2.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新生名单、奖励额度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本办法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2019级新生。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