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高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3)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5.按照所抽视唱试题的节奏、速度演唱,90秒内完成;
6.可选择试题A、B、C、D四个等级中其中一个等级。
(五)听音记谱(给标准音)
1.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2.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
3.听记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六)乐理
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五、考试实施
(一)笔试
音乐类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科考试要求。
1.试卷的印制、分装、领运及保管:
(1)试卷和听音记谱CD由省招办统一制作。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按照普通高考领运试卷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和CD,选派1-2名保密员和公安人员护送。领运试卷人员要认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清点数目,严格履行交接签收手续。
(3)笔试试卷和CD领回后必须存放在保密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失密。
2.考前准备
(1)确定音乐笔试考点。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标准化考点,考场安排同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要求。统一在考场前方配置挂钟,考前按北京时间校准。
(2)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人,每考场配备监考员2人,每4个考场配备一名视频监考员。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3)考点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考点标记、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时间表等,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
(4)考试前,考点要集中组织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如对放音、试卷分发、收卷、装订、密封等有关事项都必须提出具体要求。
(5)考场所需用具,如监考及工作人员工作证,监考人员签到册、浆糊、封条等,都要在考前准备好。
(6)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场位置。各考点要检查电源和听力播放设备,确保听音考试能够正常进行。
3.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17日8:30-10:30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要求考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即8:15前)进场完毕,之后禁止考生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