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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高考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4)

2016-11-22 20:23:05

 

  形体——行走表现

  A.步态自然大方,有节奏感,富有朝气;造型有韵味,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良好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自然、有亲和力。

  B.步态比较自然大方,有节奏感;造型较有韵味,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较好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较自然,有亲和力。

  C.步态基本自然大方,有节奏感;造型基本完成,基本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一定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基本自然,有一定的亲和力。

  D.步态不够自然大方,节奏感不明显;造型缺乏韵味,基本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身体表现能力一般;表情不够自然,缺乏亲和力。

  表演

  A.表演状态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能力强;人物形象感强。

  B.表演状态较为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较强;理解和感受能力较强;人物形象感较强。

  C.表演状态松弛、生活程度一般;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一般;理解和感受能力一般;人物形象感一般。

  D.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差;理解和感受能力差;人物形象感差。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

  附2:

  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 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开始,考生应于2017年1月2日8:00至6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约考试具体时间。考点设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考生在预约考试时间开始前半个小时在考点咨询处查询考试分组情况并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禁止入场。

  2.考试时考生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

  3.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的入场顺序,每组9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

  5.考生在候考室阅题备考,进入考场后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

  6.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不得重报重考。

  7.不允许考生化妆,否则评分时降低等级。

  8. 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在参加完测试的第二天(最后一天考试的在当天)的15:00到考点咨询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查主要检查应试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查评分宽严。

  9. 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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