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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2)

2019-11-21 08:33:33

(一)对第一条至第五条申报程序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受理申报和初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除外)。应届高中毕业生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市、区)招考机构初审;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携带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直接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县(市、区)招考机构认真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附件1)及汇总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名单》(附件2),将审查表、汇总表和照顾录取信息数据库上报市(行署)招考机构。市(行署)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照顾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上签名盖章。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省消防总队负责审核,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消防总队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二)对第六条申报程序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市、区)侨务办公室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侨办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侨办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2.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由考生持由省台办出具的并加盖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章的“台湾省籍青年证明信”原件到报名确认所在地招考机构进行申报。

(三)对第七条至第九条申报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报。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组织申报,由考生本人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见附件3),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所在中学收齐相关材料,交县(市、区)招考机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县(市、区)招考机构;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当地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享受第九条中考生相关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将考生学籍合格名单以及第七条、第八条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当地民宗委;县(市、区)民宗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民宗委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民宗委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四、公示

市(行署)招考机构将申报第一条至第六条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下发县(市、区)招考机构。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市(行署)招考机构利用当地网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

申报第六条中三侨考生和第七条至第九条合格考生名单由各级侨办和各级民宗委部门进行公示。

申报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合格考生名单按消防总队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我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上集中公示全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数据上报及建立档案

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fyz.hljea.org.cn:7003)“高考报名管理”中的“照顾政策申请”功能进行上报,各市(行署)招考机构审核无误后上报省招考院。

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信原件和《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县(市、区)民宗委将复审合格考生的《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申报照顾政策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

照顾录取政策的审查与认定,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推动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安全、顺利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审查制度,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各级招考机构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加大打假力度,坚决取缔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行为,对制作或涂改的假伪证书、证明、户口等人员交有关部门核实查处。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审查,不负责任签名盖章,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搞好宣传,防止漏报

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媒体等进行宣传,及时将照顾录取政策的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条件、范围和标准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防止考生漏报,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

附件:

1.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2.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表

3.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4.照顾类别代码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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