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河北高考 >

河北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须知

2020-09-17 11:01:35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1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14号)规定,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高职扩招专项高考报名: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二、身份类别的申请及确定。考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以及高职扩招院校分类确定的录取标准、分类制定的教学安排等内容,进行身份类别的申请及确认工作。考生身份类别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教育部门负责在岗幼儿园教师的宣传动员和身份界定工作,并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宣传动员和身份界定工作;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

  各类人群具体界定标准为: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有退伍证,同时持《河北省2020年高职扩招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附件1);

  (2)下岗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且进行过失业登记。

  (3)农民工须本人户籍在农村,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报名时需持工资流水等工资性收入证明)。

  (4)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须出具本人下列证书之一:培训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职毕业证书。

  (5)基层农技人员须持有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具的基层农技人员证明。

  (6)企业员工须持有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

  (7)在岗幼儿园教师须持有河北省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园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幼儿园专任教师身份界定表》(附件2)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8)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为2020年6月1日前在职、1980年6月1日后出生人员;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为户籍在本乡、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携带《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附件3)或《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附件4)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