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一本院校和本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填报志愿有关问题(2)
2013-07-06 17:26:49
7.参加省外学校“单考”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填报志愿指南》第256至261页提供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取得相应合格资格的招生学校志愿,并将志愿填写在志愿填报系统里的“艺术单考梯度志愿”栏内。考生如果也参加了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也可以同时填报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7至33页中所列的相关专业类别的招生学校。如果考生仅参加了省外学校的“单考”而没有参加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不能填报《填报志愿指南》第27至33页中所列学校的志愿,已填报的也不能投档录取。
对于省外艺术“单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局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绩提供给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投档时我局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给学校投档,由学校通过网上办理录取手续。
8.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高等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所报专业对身高和单科成绩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专业学费标准。
2. 拟填报民族院校的汉族考生,请注意查看报考学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中关于汉族考生的录取比例。
3. 考生应根据《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学校、专业名称认真填写和校对所报考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确保志愿信息的准确无误。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漏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计划调整说明:
院校 代码 |
院校名称 | 调整前计划 | 调整后计划 | ||||
科类 | 计划名称 | 计划数 | 科类 | 计划名称 | 计划数 | ||
065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文史类 | 03税收学 | 1 | 文史类 | 03税收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 1 |
理工类 | 03税收学 | 2 | 理工类 | 03税收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 2 | ||
0488 | 新余学院(二本) | 艺术(声乐) | 01*音乐学 | 3 | 艺术(声乐) | 01*音乐学 | 2 |
艺术(器乐) | 41*音乐学 | 1 | |||||
0975 | 琼州学院(二本) | 04*音乐学 | 12 | 艺术(声乐) | 01*音乐学 | 8 | |
艺术(器乐) | 65*音乐学 | 4 | |||||
0978 | 海口经济学院(三本) | 04音乐表演 | 48 | 艺术(声乐) | 04音乐表演 | 28 | |
艺术(器乐) | 86音乐表演 | 20 | |||||
0484 |
宜春学院(二本) (追加计划) |
艺术(器乐) | 无 | 无 | 艺术(器乐) | 21音乐学 | 2 |
201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