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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有关政策解读

2020-04-10 09:45:49

  今年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

  1.问:请介绍《实施办法》的研制背景和过程。

  答: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我省被国家列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这是国家对海南教育的肯定、信任和重视。2016年和2018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为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地,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先进改革经验、广泛征求考生和家长、高校和中学的意见,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实施办法。先后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和论证会,经合法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评估论证,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印发实施。

  2.问:《实施办法》的研制依据和原则有哪些?

  答:在研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的要求,坚持平稳过渡、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有序推进的原则,深化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改革。

  3.问:改革前后录取方式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主要体现批次合并、志愿设置等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录取依据有变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即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

  第二,录取批次有变化。一是合并本科批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只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分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调整部分批次录取顺序。将本科体育类、地方专项计划调整到本科提前部分录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体育类(与本科提前普通类同时开展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等顺序录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类、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的顺序录取。

  第三,志愿设置有变化。志愿设置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即采取“院校+专业”的方式。院校编制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并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的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第四,志愿数量有变化。为最大满足考生志愿填报和院校选才的需要,在改革后,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地方专项计划各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体育类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第五,划线比例有变化。在能够满足高校招生选才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保持各批次上线率与历年相当的原则,分别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即: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计划总数的115%的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专科批次实行先报志愿再划线,按招生院校的专科计划总数的100%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数25%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艺术体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别按照艺术类(分专业类别)、体育类的招生计划总数的115%划线。

  第六,投档比例有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改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可降低考生退档的风险。

  4.问:如何保障《实施办法》平稳实施?

  答: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保障《实施办法》平稳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强化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宣传解读录取方式改革相关政策。组织各级各类系列专题培训、印发问答宣传册和视频宣传片,深入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改革政策,为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是开展模拟演练。根据改革工作要求,借鉴试点省市改革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全真全流程模拟演练,加强风险排查,细化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提高适应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解读

  1.问:为什么要进行高考加分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现行加分项目较多、分值较高以及范围不够精准等问题,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问: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严格控制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逐步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加强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政策使用范围,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3.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是如何研制出台的?

  答: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研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程序。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4.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保留哪些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答:我省继续保留3项目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一是保留“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三是保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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