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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西高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说明

2013-07-18 09:19:12
2013广西高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说明

  关于 2013 年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
第三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有缺额的学校和专业。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具有我区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等 34 个县(市)户籍且连续满六年和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经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该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时,由于生源不足,已有部分院校降分投档,其中,延边大学理工类降至 426 分投档,广西民族大学(一)文史类降至 512 分投档,广西师范大学文史类及理工类在一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投档。本次 征集志愿降分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院校,有进一步降分的可能。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18 日 15:00 。
七、本次征集志愿与本科第一批 A 类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 B 类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投档顺序依次为:本科第一批 A 类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 B 类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3 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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