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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10月8日至15日进行

2019-09-19 09:39:03

  各市、县级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划﹝2019﹞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阶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8日9:00至15日17:30。

  (二)报名对象。

  本阶段招生按考生类型分为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两种形式,报名对象分别为:

  1.高职单招的招生对象:具有广西户籍且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1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同等学力是指初中毕业后满4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4年)或在报名截止日时年满19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高职对口的招生对象:具有广西户籍的中职毕业生及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除须交验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所在校提供在学校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外,“四类人员”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

  (四)报名流程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交验材料、资格审核、体检等流程,所有报名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或其指定报名站交验材料。

  1.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10月8日9:00至15日17:30,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gxeea.cn),进入“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2.现场交验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须于10月8日9:00至15日17:30,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或其指定报名站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所在校提供在学校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以及对应类型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退回给考生。逾期不再接收考生有关材料。

  3.资格审核确认。

  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收齐考生交验材料复印件后,统一交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资格由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资格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新型职业农民由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各地于10月18日17:30前将确认结果在当地教育局或招生办(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并在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应选项勾选确认。

  4.体检。

  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同步安排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并在10月20日17:30前将第二阶段报名考生的体检表交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二、高职扩招测试申报

  所有考生需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方式,自行向招生院校进行高职扩招测试申报(招生院校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各有关高校应合理设置接受考生申报的时间,截止时间不能早于10月22日。

  三、高职扩招测试

  (一)测试形式和内容。

  1.中职毕业生及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招生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二)考点安排。

  各有关高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掌握、测算生源情况,充分考虑考生住宿和交通等因素,合理、足量设置补测试的考点、考场,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三)成绩备案。

  各有关高校应于10月25日17:30前完成测试工作和成绩备案工作,并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

  四、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一)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阶段招生院校组织的补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包括原第一阶段已经参加了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且尚未录取的“四类人员”、中职毕业生和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于10月26日10:00至28日17:00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19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轮高职单招、对口资格。

  首次登录时,考生使用本人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二)投档录取。

  本轮投档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间为10月29日。

  (三)录取名单公示。

  各有关高校须于10月30日17:30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录取名单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各有关高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一)加强宣传。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报名相关政策规定的告知、宣传和生源发动工作,及时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做好政策咨询、报名操作指导等服务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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