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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桂林校区)

2019-07-31 21:16:29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成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为了使你能顺利入学报到,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及接待

1、新生报到时间:2019年9月7日—8日(周六、周日)

2、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在桂林站、桂林北站设新生接待站。

新生出站后,请跟随佩戴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迎新志愿者”牌子和绶带的迎新志愿者前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迎新接待点”(迎新接待点帐篷上印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标识)等候,统一免费乘车前往学校。为保证新生尽快到达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失,建议新生不要在车站办理手机卡!接站时间:7:00—24:00。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安排食宿。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火车硬座半票。                      

4、请新生购买好车票后,于2019年8月15日—9月5日期间登陆《网上迎新报到系统》(网址:http://yx.guet.edu.cn),填写本人及随行人员到达桂林的站点、车次、到站日期及时间等信息,以方便学校及时安排车辆到车站迎接,减少新生在车站等待时间。

二、报到地点

请新生到所属学院的所在校区报到,新生所属学院见《录取通知书》。

各学院所在校区位置:

1、花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法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防生学院(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2、金鸡岭校区体育馆(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机电工程学院(中外校际交流本科项目)、信息与通信学院(中外校际交流本科项目)、商学院

三、报到要求

1、为方便新生报到,学校于2019年8月15日—9月5日期间开通《网上迎新报到系统》,请新生提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注册、查看宿舍安排。

2、请新生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内来校报到。若准考证遗失,请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公章。

3、因故延期报到者,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假申请传真至0773—2290010、2191056。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未通过复查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5、请新生报到时携带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供体检时使用。

四、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1、党员组织关系:广西区内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党组织名称具体写到所属学院;广西区以外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新生报到后持纸质介绍信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转接手续。

2、团员组织关系:新生团员组织关系直接开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五、户口迁移办理

1、新生户籍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请新生自主选择。

2、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且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中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籍转入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户口迁移证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迁移证不能落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交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一寸白底大头照一张。

3、户口迁移地址为: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六、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暂行办法》规定,入伍高校新生可申请保留高校入学资格, 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入伍高校录取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当地征兵办将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含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2019年9月24日前邮寄到我校,便于我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我校接收后,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邮寄至当地征兵办,由当地征兵办送交新生家长保管。

收件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教务处教务科

地    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2290026

七、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办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办理手续详见《全国征兵网》或到当地武装部咨询办理。

八、档案手续办理

1、凡自带档案的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档案须用档案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新生入学时将档案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2、凡寄送档案的新生,请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备注姓名、学院名称。

收件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室

地    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2319282    

 

九、缴费须知

1、学费

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按学分收费。每学年开学初学生须缴纳预缴学费后方能进行选课,选课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相应课程学分的学费标准乘以该课程的学分数,从学生预缴学费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预缴学费不够时,需补交,否则所选课程无效。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安排每学年所学课程,在3-6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普通本科按学年预结算,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艺术类专业预收12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预收5500元/人·学年。

中外校际交流本科项目各专业实行学年制,每学年学费固定,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国内学习期间,工科类专业22000元/人·学年,管理类专业210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预科期间按学年收费:8000元/人·学年,升入普通本科专业后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标准为准。

2、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500—1550元/人·年。新生报到时,按实际安排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收取。

3、代收费

(1)预交教材费600元,按年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2)新生体检费85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50元/年;

(4)新生军训需统一着装,军训服装费119元/套(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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