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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高考招生工作规定(2)

2013-05-10 17:10:44

   (3)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专业分美术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类(舞蹈)等四类编制计划。其中,省内院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均使用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
3.体育类招生计划的编制
(1)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三类进行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
(2)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4.三校生招生计划的编制
省教育厅职成处按照农业、卫生、工业、服务四类报名人数分解院校招生专业来源计划,省招办负责编制招生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
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计划编制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分类编制。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少数民族和汉族两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汉族四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分列编制计划。如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如要招收稀少民族的)须在招生计划中予以说明。
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录取批次原则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将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必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二)计划公布
    1.计划公布方式
    2013年招生来源计划分地区按院校代码顺序的方式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编辑的《2013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2.艺术类招生计划公布
   (1)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分三个批次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批;
   (2)艺术类计划分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校考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
    3.体育类招生计划公布
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两个批次公布: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专科(高职)批。
    4.三校生招生计划公布
三校生招生计划分本科批和专科(高职)批公布。
5.民族类招生计划公布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计划按照计划编制实行分类公布。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按少数民族和汉族两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按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汉族四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按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公布招生计划。
6.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公布
专项计划分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批次单独进行公布。计划公布时除注明国家对户籍、学籍以及不转户口、不转专业等要求外,还在院校备注中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和专科(高职)字样。
7.特殊类招生计划公布
定向西藏、职教师资、免费医学定向、预科、民语类、民族班等特殊类招生计划单列分类公布。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课全国统考
2013年6月7日-9日,考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
2.艺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统考:2012年12月23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类统考:2013年1月7日至11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编导类统考:2013年1月16日至17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表演类统考:2013年1月14日至15日,考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
3.艺术类专业校考
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校考:2013年1月至3月,考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4.体育类统考
2013年4月20至25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5.三校生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3号)和《2013年三校生报名工作通知》执行。
6.英语听力考试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考试采取提前单独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按照《关于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2号)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原始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原始成绩相加之和。
2.三校生
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和《2013年三校生报名工作通知》执行。
3.藏文民语类
今年,藏文民语类继续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文、英语。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文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文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文、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汉语文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2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对外语口语、徒手画有要求的院校专业,测试组考工作和2012年相同。
7.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2号)执行。
8.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表演类统考按2013年甘肃省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表演类统考大纲执行;体育教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3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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