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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高考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附报到地点)

2019-06-28 08:25:51

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9〕25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19〕517号)要求,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确定2019年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
定向培养士官招收工作,在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招收部队和招收高校,分工协同做好有关工作。省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筹划、下达计划、数据审核、考生面试和档案交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考生报名、计划公布、志愿填报、信息提供、投档录取工作;市(州)征兵办公室、市(州)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报到、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招收部队主要负责招生面试、学员培养和入伍实习工作;招收高校主要负责招生宣传、面试、录取及学员培养、淘汰和毕业工作;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协助省征兵办公室汇总整理考生信息、组织面试、政策咨询、协调保障招收部队和招收高校人员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我省2019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已在《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四、招生程序和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甘肃省相关录取政策。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抽组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建立联合办公机制,负责本地区定向培养士官招收的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一)宣传报名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二)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Q段填报高考志愿,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院校专业不足6个的按实际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当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
(三)体格检查
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格检查,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时间为7月7日至9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考生人数、面试等情况确定。具体程序:①确定体检人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体检对象(不足4倍按实际确定),于6月28日前将体检对象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籍、高考报名地、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②通知考生报到。6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考生信息分发至各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1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依据下发名单逐一通知考生,通知内容包括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通知情况应记录备案;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4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各市州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③组织体格检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生在指定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必须使用网络版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女生体检安排在男生体检结束后组织;各市州开检时间要提前上报省征兵办公室。④及时公示结论。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在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的公共场所、主要媒体公示体检、面试合格考生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考生体检、面试结果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四)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由招收部队、招收高校、兵役机关派人组成,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划片分组的方式进行,设兰州、酒泉(含嘉峪关)、张掖(含金昌)、武威、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含甘南)11个考评组,每组招收部队、招收高校、兵役机关各1人。面试在体检当天一并组织,场地由各军分区(警备区)设置,安排在体检或心理检测地点,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见附件2)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的说明原因。7月5日18时前,各招收部队派出3名干部、各招收高校派出1名干部到甘肃省军区第一招待所报到,参加省征兵办公室业务培训。
(五)政治考核
各市(州)体检结束后,要指导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依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治考核,7月20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
(六)网上公示
7月21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所有参加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考生名单及结论上报省征兵办公室;7月24日至28日依托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或家长对结论有异议的,市(州)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答复。8月1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公示后的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三项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征兵办公室。8月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合格考生数据提供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
(七)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安排在高职(专科)批Q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上线(高职<专科>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 英模烈士子女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8月中旬,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8月30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录取考生《招收士官体检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上报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移交招收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八)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五、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应加强培养跟踪,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指导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试行对培养对象按照士兵预备役人员进行编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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