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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6-03-15 15:42:57

上海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科类 备注
理科试验班类 5
仅招理科生
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简介见附件1
经济管理类 5
仅招理科生
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2
理学工学类 10
仅招理科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上海市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级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方面的学科类竞赛和上海市级科技类竞赛奖项。
  4、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者;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研究性论文并经专家组审核认定者。
  5、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且获得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
  四、网上报名
  201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考生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无需另外邮寄书面材料。
  2、网上填报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及专业志愿,考生根据兴趣可以报1-3个专业志愿;
  2)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经中学核实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需本人签字。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论文、专利、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证书原件以查验),其中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陈述:体现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品质,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5)《考生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可于2016年4月29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shu.edu.cn/)或报名系统查看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将在本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笔试科目:数学
  2)网上确认及缴费
  5月30日至6月3日,初审通过的考生登陆系统(http://bks.shu.edu.cn)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笔试,进行网上缴费,然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缴费金额:40元【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价费(2006)5号】。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11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资格查询:
  我校将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获得面试资格名单。
  查询时间:2016年6月12日下午1:00-下午3:00
  查询网站:http://bks.shu.edu.cn/
  3、综合面试
  1)面试确认
  6月12日下午1:00-下午5:00,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网上http://bks.shu.edu.cn/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数理逻辑、沟通反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3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4、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专业及所获优惠政策
  1)合成成绩计算: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
  将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平行志愿方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如合成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
  3)确定所获优惠政策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合成成绩确定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

类别 条件 优惠政策
A类 合成成绩位列入选考生的前20%(含)者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大学理科自主招生资格线后,直接予以录取。
B类 合成成绩位列入选考生的前20%—50% (含)者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大学理科自主招生资格线后,并且达到上海大学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即可予以录取。
C类 其余50%入选的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大学理科自主招生资格线后,并且达到上海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0分内,即可予以录取。

  注:模拟投档线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终测算生成。考生成绩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4)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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