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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奖助学金政策

2019-07-28 09:23:31

为提高生源质量,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我校录取的优秀本科学生。

一、评选对象

被我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新生,征集志愿录取及保留学籍学生不在评选之列。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额度分别为20000元、12000元、8000元和4000元。

三、评选条件

1.一等奖学金。理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85分(含)以上;文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60分(含)以上。

2.二等奖学金。理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70分(含)以上;文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50分(含)以上。

3.三等奖学金。理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60分(含)以上;文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40分(含)以上。

4.优秀奖学金。理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45分(含)以上;文科: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30分(含)以上。

5.非陕西籍考生,符合条件者文理科只奖励前3名。

6.一二本批次合并的省份,不参与奖学金评选。

7.新生奖学金按高考实际成绩评定,不含政策性加分;对生源所在地高考总分低于或高于750分的考生,换算成750分后计算。

四、评选程序

1.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招生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审核有关材料并确定获奖优秀新生名单;

2.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新生名单、奖励额度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五、发放方式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学年发放,优秀奖一次性发放。

2.学生在学期间如有转学、退学、学业成绩不合格和受纪律处分,学校将终止奖学金发放。

六、评选工作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七、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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